|
|
因为发不合法广告夸大功效,多次警告无效,省药监局决定,依法对9种涉及违法广告的药品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在我省市场销售。 今年以来,部分企业在我省发布的药品广告中存在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利用医疗科研机构、专家、患者为产品疗效作证明,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存在严重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省药监局对违法企业多次公告,但其依旧违法发布“吹牛广告”。民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不断。 为加强药品广告监管,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打击力度,省药监局决定,暂停这些违法广告所涉及的药品在我省以及部分市行政区域内销售。据通报,此次暂停销售药品名单为:1.海麒舒肝胶囊商标:海名威;2.复方青蒿喷雾剂(商标:刚好);3.滴耳油商标:侯博士;4.泌尿宁颗粒;5.冠心七味片;6.血栓心脉宁胶囊(商标:百木通);7.风湿关节炎片商标:集盛合;8.气血双补丸;9.紫灯胶囊。 省药监局要求,各市、县药监部门应在12月30日前,通知辖区内的涉药企业,并责令将其所涉药品下架暂停销售。对继续违法销售的药品企业,将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根据要求,相关违法企业必须就“吹牛广告”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方可依法恢复销售。本文转自:http://yp.jibingku.com
|
|
|
|
|
|
|
|
|
|